中新社臺北10月22日電中國國民黨22日決定對“立法院長”王金平確認黨籍案再次提出上訴,上訴理由包括認為臺北地方法院、臺灣高等法院一、二審為“事實審”,但國民黨認為其判決部分內容錯誤適用法律,只有上訴到“最高法院”進行“法律審”才能釐清。
  中央社報道,“立法院長”王金平確認國民黨黨籍存在案,先是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國民黨考紀會處分程序違法,缺乏民意基礎,也違反民主原則,處分無效,3月19日判決王金平勝訴。
  國民黨不服提出上訴,臺灣高等法院9月26日宣判,駁回上訴,仍判王金平勝訴。但全案仍可上訴,截止期限為10月27日前。
  國民黨22日決定依照律師團建議,向臺灣“最高法院”提出第三審上訴。
  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強調,上訴目的並非針對王金平個人,而是為避免政黨考紀制度崩潰,目的是要維繫政黨政治正常運作。
  陳以信略述4點上訴理由,包括第一、如接受此項判決見解放棄上訴,就表示承認國民黨考紀會不合法,所做決定無效,將使考紀制度崩潰,政黨運作無所適從;第二,判決見解認為開除黨員須經會員大會二分之一齣席、出席代表三分之二決議通過,在實務上根本不可行;第三,地院、高院為“事實審”,但判決部分內容錯誤適用法律,只有上訴到“最高法院”進行“法律審”才能釐清。
  國民黨提出的第4項上訴理由是,第三審為“法律審”,並非“事實審”,不會涉及王金平是否“關說”的事實認定。王金平黨籍仍受假處分保障,不受影響。
  陳以信強調,外界質疑國民黨如果上訴,將會破壞黨內團結,造成王金平無法全力輔選。他指出,王金平一直是忠貞黨員,為黨輔選工作盡心儘力,目前所有輔選行程不受影響,最近王金平無論在臺北、高雄、臺南都與馬英九同台全力輔選,馬英九與王金平的互動沒有問題,他請外界不要過度解讀。  (原標題:王金平確認黨籍案 國民黨決上訴提四理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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