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海網(微博)12月14日訊臺灣“監察院副秘書長”許海泉今天表示,“監察院”收到“檢察官評鑒委員會”移送“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”黃世銘案後,將依規定分派案件。
  黃世銘被控泄密遭移送評鑒,“檢評會”傍晚決議將黃世銘報由“法務部”移送“監察院”,建議撤職。
 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許海泉受訪時表示,撤職是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”權限,“監察院”只有彈劾與否問題。
  “檢評會”移送黃世銘案,許海泉說,這是依“法官法”規定;“監察院”收案後,都會尊重原調查“監察委員”認定,看看是不是屬於原調查“監委”查案範圍,如果範圍相同將併案處理。
  他說,如果原調查“監委”認定是新案,“監察院”將簽給值日“監委”決定如何分派。
  責任編輯:林連金  (原標題:黃世銘移送 台“監院”:依規定處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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